“恶意诉讼”能否遏制“主动盗版”?

2010年1月22日 陈永东    浏览:104没有评论

“恶意诉讼”能否遏制“主动盗版”?

文/陈永东

  “恶意诉讼”与“主动盗版”分别是以优酷古永锵及搜狐张朝阳为代表是阵营所制造的名词。并且,一些媒体在描写二人时,称古永锵说有人“恶意诉讼”时满脸委曲,张朝阳说有人“主动盗版”时表情凝重。我关心的问题是“恶意诉讼”能否遏制“主动盗版”?

  一、称自律却互指责?

  1月20日应该是一个重要的日子,这一天101家网站(有的媒体称接近120家)在京联合签署《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向全社会做出“坚持先取得授权再使用作品的原则,不以任何方式传播未经版权人授权的作品”等十项承诺,自觉维护良好的互联网版权环境。

  然而,在这个听起来很重要的自律宣言被签订的同时,我们却听到了来自以优酷古永锵及搜狐张朝阳为代表是阵营的一些表态,其中的关键词似乎在于“恶意诉讼”及“主动盗版”。

  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CEO(首席执行官)张朝阳语出惊人:“今天来参加活动的机构和公司本身正在盗版。签了字如何防止盗版?”他认为,视频行业的盗版问题是企业的态度问题,而不是技术问题。目前存在很多“主动盗版”,但宣言只强调了用户的责任和技术手段,这显然是不够的。并且,有媒体文章的第一句就是张朝阳的一句话:“诉讼仍是重要的。”而且,张朝阳认为,解决盗版问题最简单的就是学习酷六网“壮士断腕”,这并不难实现,也不存在“24小时”周期的问题。

  此语一出,倍受诉讼之苦的优酷CEO古永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各企业看法不一”。他强调,优酷新上线的版权合作系统将全力达到《宣言》关于“24小时处理侵权作品”的要求。其实,之前古永锵则不断暗示或明示有人“恶意诉讼”,并表示这种“恶意诉讼”有炒作嫌疑并不利于网络视频领域的发展。

  二、一物能否降一物?

  其实,在上述宣言签订的同时,有关人士称对于如何界定“恶意诉讼”,各方并没有给出明确说法。但是,《宣言》最后一条倒是提到这个问题了:“建立互联网行业信息共享互助机制,制止恶意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持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见文后附),不过,我们的记者同志不知道为什么会将“制止”写成“直至”,害得我搞了半天才明白。

  无论古永锵说有人“恶意诉讼”时是否满脸委曲,也无论张朝阳说有人“主动盗版”时是否表情凝重,问题的关键可能在于:“恶意诉讼”能否遏制“主动盗版”?当然,张朝阳的提问则可能是:“签署宣言”能否遏制“主动盗版”?或者也许老张想说“壮士断腕”才能遏制“主动盗版”。

  陈永东认为,必须分析“主动盗版”与“恶意诉讼”的主要目的与形成原因。所谓的“主动盗版”我看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导致:第一,网民意识淡泊或抱着玩玩的态度;第二,网站听之任之或有时装聋作哑。所谓的“恶意诉讼”也有两方面目的:第一,取缔盗版行为并获得高额赔偿;第二,以小博大扩大企业知名度(或称炒作)。

  说起来,两种行为都有客观原因与主观上的不足,主观不足主要是盗版网站的“听之任之”与提起诉讼方的“炒作”嫌疑。不过,从现在的情况看,“诉讼”方并不认为是“恶意诉讼”,且称是因为有些网站“主动盗版”所以不得不诉;“被诉讼方”则认为这种“诉讼”就是“恶意诉讼”,且称并没有“主动盗版”并“主动合作”却为什么还被诉?

  显然,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且“诉讼”者不承认是“恶意诉讼”,“盗版”者不承认是“主动盗版”。但是,如果非要“壮士断腕”,即完全没有盗版,则意味着全面否定Web2.0,这可能是倒退。

  三、有没有解决问题?

  那么,上述宣言是否解决了所有的问题?我觉得没有,张朝阳觉得没有,可能其他有关企业的管理者也觉得没有。陈永东认为,解决之道有三个方面:第一,建立共同认可的纠纷协调机制;第二,健全科学有效的内容监控机制;第三,建立公平合理的版权交易机制。

  对于纠纷协调机制,上述宣言中称所有诉讼都将优先进入“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进行调解,不过可能还要得到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公安部、工商总局、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及其他版权持有机构或协会的认可。

  对于版权交易机制,我比较认可建立联合的采购平台,分不同类型的信息形式进行了分阶段的价格谈判,先逐步地由较低的价格起步,然后在网站出现赢利后形成良性循环,最后逐步达到一定的版权价格范围。

  最难的是内容监控体制,有人提问,能否借鉴目前手机扫黄打非中使用的发现“黄段子”就停止短信功能的做法。这个非常值得商榷。因为目前的整治说法在质疑中不断进步。开始是说用“过滤-有问题就停止短信功能”的做法,后来进步为“过滤或举报-有问题交公安部门认定-的确有问题停止短信功能”。

  不过,对于这种监控体制,陈永东认为有三方面问题:第一,过滤规则能否有效?经常出现该过滤的没过滤,不该过滤的却被过滤的情形;第二,有些内容可能网民都不举报,因为他们很想了解某一方面的信息;第三,监控方有没有足够的人力?即使都转到公安部,公安部也不可能没有有关定员限制。

  所以,问题的确比想像得要复杂得多,希望各方要真正仔细地研究。至于张朝阳提出的向酷六学习“壮士断腕”的口号恐难以实现,因为这不仅违背了Web2.0的原则,而且网站会失去吸引力,就连中国网络电视台都保留了网民上传的功能。问题的关键是在于如何进行内容监控体制,不能搞“一刀切”,许多部门对新媒体认识非常不足,研究非常粗糙。应该花大力气在深刻理解新媒体的同时研究相应的办法。我们只能相信这类办法的特点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另外,要提醒的是,即使象那样谷歌对中国的信息过滤规定提出质疑并威胁要退出中国,也不意味着谷歌认为所有信息都听之任之的情形,因为即使是美国也有过封锁他国MSN应用的例子。

  最后提一下可能不切实际的希望:希望“恶意诉讼”与“主动盗版”都尽可能不出现,这样就没有谁能否遏制谁的问题了,那才是真正的和谐、健康与有序--前提是人人都要自律。(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附:《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全文

  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

  为维护版权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特代表互联网行业向社会做如下自律宣言:

  一、互联网企业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认真遵守、宣传国家版权法律及相关政策,抵制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秩序。

  二、坚持先取得授权再使用作品的原则,不以任何方式传播未经版权人授权的作品。

  三、加强对网络用户上传作品的监督管理,提示用户不得上传他人作品,防止他人利用本单位的信息网络平台实施侵犯版权的违法行为。

  四、积极采取符合行业公认标准的技术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对于经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公告、本宣言执行机构通知中列明的未经许可不得传播的作品,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限制用户上传;对于处于公映档期、热播期间的影视作品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限制用户上传。

  五、对违反服务协议、不听劝告,多次实施违法传播行为的用户,采取移除相关信息、停止服务等措施予以制止,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认真处理版权及相关权利人的通知,保证24小时以内依法采取删除或屏蔽相关信息等处理措施。

  七、积极开发应用版权认证、认领系统,为版权人认领版权、授权提供便捷的通道。

  八、积极与权利人及相关行业协会沟通,共同研究建立信息网络环境下便捷的作品授权使用新机制,促进作品的合法传播。

  九、积极配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维护良好的网络版权保护秩序。

  十、建立互联网行业信息共享互助机制,制止恶意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持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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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因素决定谷歌是否撤离中国

2010年1月20日 陈永东    浏览:2481 条评论

三大因素决定谷歌是否撤离中国

文/陈永东

  1月19日,谷歌有关人士称,所谓谷歌已经关闭了在中国的办公室,以及员工已经接到通知将于近期离职都是不真实的。但是,同时又传来联通版Gphone的推出已经被取消的消息。许多人不禁要问:谷歌到底是去是留?谷歌是在作秀吗?陈永东认为,主要有三大因素会决定谷歌的去留。

  一、是否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最初,谷歌提出要撤离中国时的主要原因是觉得中国相关部门的审查很严。谷歌CEO施密特15日坚称在中国受到的审查很多,很不自由,并说谷歌是个“特别的公司”,所以中国的情况对他们来说“尤其复杂”。但是,他当时提出还有一个结果是“我们可以与中国政府继续协商,取得一致后留在中国市场”,并提出一句口号:“要知道,我们还有许多工程师、程序员及其他人员在中国,我们爱中国和中国人民,这不是针对他们的,我们只是不愿意受到审查”。

  然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9日在北京表示,中国互联网是开放的,也是依法管理的。马朝旭提到,外资企业在中国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中国公众利益和文化传统,承担相应社会责任,谷歌当然也不例外。

  从目前看,谷歌与我国政府相关部门的谈判并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的进展。这个问题的确很复杂,第一,中国一向不会对出访威胁的人妥协;第二,中国不会为某一家国外的商业公司单独开绿灯;第三,严格监管是中国一个重要的互联网管理策略,不可能因一家公司轻易松动;第四,中国并不是没有其他搜索公司,不是非要指望谷歌一家公司。

  因此,最后的结果是,谷歌想遵守也罢,不想遵守也罢,都得遵守中国的规定,谁让他在中国的地盘上做生意呢?

  不过,最近谷歌的中国竞争对手百度日子也不好过,先是网站被黑,又是高管连续离职,然后又被报道几个垂直栏目中包含有低俗信息。有人戏称,如果没了谷歌,以后多数指责都得百度一家扛了。

  二、谷歌美国总部是否头脑发热?

  谷歌中国现在几乎所有重要的决定都得同谷歌美国总部决定,从最近谷歌中国博客上的声明中也可看出这点。

  其声明中称,“尽管谷歌总部管理层近期宣布他们将会在未来的几个星期与中国政府就一些事宜进行商讨,谷歌中国的员工们仍在一如既往地努力向我们的用户和合作伙伴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用户和合作伙伴对谷歌是非常重要的。”这种套话中,透露出谷歌中国无可奈何的状况--自己没有决定权。

  只是,谷歌总部似乎意见也不统一。有传闻称,有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事实上,谷歌的高层对待中国市场的态度也有微妙的差异和分歧。谷歌“三巨头”中,CEO施密特是最能接受商业逻辑导向的,他对撤出中国的决定有保留态度。另外两位创始人中,拉里·佩奇反应也并不激烈,谢尔盖·布林的态度最激烈。

  另外,谷歌总部则回复法新社时的说法也莫名其妙,他们说:“在发表声明之后,我们给公司职员放了一段长假,以便进行测试和扫描,保证网络的安全可靠,谷歌中国的职员现在都已经回到工作岗位,一切业务正常运行。”,难道放假就是为了保证网络安全可靠?

  虽然头脑发热是商业经营中比较忌讳的,但谁又能保证自己没有头脑发热的时候呢?想想看,如果不是过去十余年很多人头脑发热买房,谁又会感叹幸亏当初下决心买了房?如果不是头脑发热买了某支股票,又怎么会现在造成股票大亏还错过了买房机会呢?谷歌撤离中国弄不好会如后者。

  其实,已经有人将谷歌之前的作法称为幼稚之举。唐骏的观点最具代表性,他说:“谷歌回来了,回来了就好!谷歌的幼稚造成的不信任等随着时间会消化的!”“没有中国的谷歌是没有未来的,这点谷歌是明显意识到了,他们后悔得很快,说明谷歌还是能应对市场的,还是个好公司,除了嫩了点之外。”

  三、商业利益是否重于运营理念?

  说到这里,商业利益也许是最重要的,因为谷歌是商业公司,哪怕它有自己的商业准则或运营理念,哪怕它要抛出与中国政府进行某些事宜谈判的论调,但毕竟其商业利益还是其首要的利益。

  其实,1月18日谷歌公司的态度已经表明了这种观点。该公司管理层接连表示:不排除会继续留在中国,而且迄今为止公司没有任何撤离行动。

  毕竟,谷歌不是仅有一般的搜索引擎,它还有许多衍生产品,如谷歌在中国不仅有搜索引擎和广告网络,谷歌的互联网服务如谷歌地图、Gmail和音乐下载,以及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手机平台都在中国市场有布局。实际上,其中许多产品已经有许多忠实的用户,谷歌不可能轻易抛下这么大的市场。

  更何况,许多已经深入的业务不可能一下子就解除。例如,许多广告业务是有协议的,毁约的赔偿肯定不是小数目。包括,谷歌宣布推迟(或取消)本来定于1月20日发布与联通合作的GPhone手机,这个东西可涉及中国联通、摩托罗拉和三星若干家公司,据说相关资金投入高达上亿元,这要赔起来可不是小数目?难道谷歌也愿意放弃中国这个最大的通信市场?

  中国的市场太大了,人家想进来都进不来,谷歌不可能因为运营理念上的冲突而放弃商业利益。中国的互联网应用、手机应用等时时刻刻牵动着包括谷歌在内的世界各大企业,这是一块肥肉,不是“鸡肋”。

  总之,以上三个因素会决定谷歌的去留。陈永东预计,谷歌中国基本上会遵守中国的规定,但可能会推动中国监管制度的改进,谷歌总部应该不会头脑发热决定完全撤离中国,因为商业企业毕竟是商业利益至上。(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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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Vs谷歌:手机领域谁怕谁?

2010年1月18日 陈永东    浏览:48没有评论

苹果Vs谷歌:手机领域谁怕谁?

文/陈永东

  这事还真难说,但自从谷歌出了自己的智能手机Nexus One后,这种类似的问题就有人不断地提出。事实上,虽然双方与微软在其他领域竞争时关系密切,但是在智能手机领域不得不为各自的利益而战。不过,从最近的各路消息看,双方都在虎视眈眈对方的同时,又显出对对方的担心。

  一、都是虎视眈眈,同在担心对方

  从谷歌推出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那时起,苹果与谷歌就算是在智能手机领域展开了竞争。只不过是,当时认为,谷歌Android似乎只是从智能手机的一个软件领域发起进攻,并且在开放性方面更胜一筹,并且当时谷歌并未透露要自己做手机硬件的打算,人们更多地以为谷歌是想通过Android的开放性,联合更多的手机硬件制造商,与苹果iPhone操作系统的封闭性展开竞争。

  然而,自从谷歌出了自己的智能手机Nexus One后,事态突然出现了变化,就连之前与谷歌在Android方面展开合作的其他手机制造商也感到了些许迷茫与紧张,毕竟谷歌自己做手机与拿着一个开放的操作系统同别人合作有着非常的不同。当然,此时更着急的也许就是苹果,因为谷歌的Nexus One显然是苹果iPhone的潜在竞争对手,虽然iPhone的市场地位暂时不会动摇。

  如果是其他对手的出现,苹果可以不用害怕,但是谷歌的出现会令任何人忧心重重。当然,谷歌也害怕苹果在智能手机的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最近的消息也不能令谷歌满意,根据市场调研公司Flurry的统计数据,谷歌Nexus One在首周的销量仅为2万部,可谓叫好不叫座。这更说明苹果iPhone市场的依然坚挺。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消息时,国外有人放出风称,苹果联合创始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最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他最喜爱谷歌本月初刚刚推出的自有品牌手机Nexus One。这难道是对苹果iPhone的一种嘲讽?可能事情并非如此。

  其实,这更象是谷歌方面的一点小的炒作,因为沃兹尼亚克的角色已经微妙,虽然他是苹果的联合创始人,但是他早已与谷歌有了许多瓜葛。他本人曾担任美国科技创业公司Danger Inc.(该公司已于2008年被微软收购)董事会成员,而Danger创始人为安迪·鲁宾(Andy Rubin),鲁宾目前担任谷歌移动平台主管。另外,他还曾多次对苹果产品及市场战略提出批评,如苹果第一代iPhone智能手机发布后不久,沃兹尼亚克就曾表示,iPhone应该支持3G网络,并应进一步加强对外部开发者的开放力度。
  二、苹果成绩斐然,引起群雄效仿

  我们不得不承认,苹果公司在iPhone上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并且成绩斐然,即使其联合创始人沃兹尼亚克如前述公开声明其更喜爱谷歌的Nexus One(不过,这位老兄也挺有趣,沃兹尼亚克曾在NBC网站上的相应文章中留言称,自己确实购买了一部Nexus One手机,但同时也在使用另外两部iPhone手机)。

  曾经在硬件市场及独特的操作系统及相关支持软件为主要业务的苹果现在发现,最初并不起眼的iPhone业务目前的营收在苹果总营收中所占比例已经达到30%以上。这意味着,iPhone业务已经在苹果的业务中举足轻重。正因为这块领域这么有油水,不免引起其他群雄的效仿。iPhone刮起的不仅是全触摸手机的时尚风,更掀起了手机应用商店模式的应用潮流。

  我们看到,手机制造商们开始进军手机应用商店,移动通信运营商开始进军手机应用商店,增值服务商开始进军手机应用商店,传统软件、互联网企业也开始进军手机应用商店。回想起来,手机应用商店的潮流的确是从被苹果iPhone一点点地给带动起来的。

  令苹果暂时可以稍微放心的是,其他对手的手机及应用商店都还未对其形成威胁。根据Flurry对其它一些最近推出的智能手机首周销售量详细数据,不仅谷歌谷歌Nexus One在首周的销量仅为2万部,而且其他对手也与苹果iPhone上市时的销售成绩相关若远,例如摩托罗拉Droid的首周销量达到了25万部,HTC MyTouch 3G(Magic)的首周销量为6万部。相对而言,苹果iPhone 3GS首周销量则高达160万部,是Nexus One的80倍之多。

  三、谷歌野心勃勃,免费统制全球

  事实上,虽然双方与微软在其他领域竞争时关系密切,甚至谷歌首席执行官施密特曾经是苹果的董事,但是他们在智能手机领域不得不为各自的利益而战。可以说,正是因为苹果在iPhone上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也迫使或引诱包括谷歌在内的其他公司对智能手机及今后的移动计算领域的关注并参与。因为谷歌感到苹果在iPhone领域取得的成功,逐步会扩大到今后对移动互联网的控制上,而这一领域也许是将来互联网的非常重要的一块。

  其实,谷歌已经在多个角度在智能手机领域向苹果发起挑战,不仅是开放型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不仅是各类手机的应用,不仅是手机搜索,不仅是手机终端Nexus One,还有就是谷歌一向重视的手机广告领域。2009年11月8日,谷歌就曾经在苹果提出收购新生移动广告领袖厂商AdMob的要约后,半路杀出,宣布愿意以7.5亿美元的价格竞购AdMod,迫使今年1月5日苹果以2.7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初创广告公司Quattro Wireless,后者是一家为手机提供针对性广告的专业广告公司,显然是为了弥补未成功收购AdMob的缺憾。

  这让我想到谷歌的野心,并且是一种其他公司不容易做到、但谷歌比较喜爱与擅长的撒手锏--免费策略。谷歌总是想用广告为用户提供更多的免费服务,不令是互联网上的免费搜索、免费信息,还有不少免费的传统模式软件及在线模式软件。实际上,近几年,谷歌的PC操作系统Chrome OS、谷歌的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谷歌的PC机及手机浏览器Chrome都是免费的。

  从谷歌的表态看,它还要让今后的智能手机领域有更多的免费的东西,施密特表示最终某些手机可能会免费提供给消费者,厂商将通过广告来赢利。并且,谷歌放的风是,免费提供应用软件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标准,有些开发员通过在应用软件中嵌入广告的方式来获利,但是那些收入并不多,而且也不可能持续增长,因为嵌入的广告通常很小,实际效用远远低于网络广告--这正是谷歌擅长的领域,更何况它在苹果之前抢到这个领域的肥肉AdMob。

  提醒各位,如果按照谷歌的想法,那么在互联网领域占有统治地位的谷歌,弄不好会在智能手机及移动互联网领域统治全球,而且并非危言耸听。想想看,如果谷歌把手机与各类应用程序都给用户免费用,那会是怎样的情形?谷歌在移动项目上的合作伙伴、技术顾问John Metcalfe这样表示:“如果谷歌能够做到那一点,那么它就将立于不败之地。那时,苹果就再也无法赶超它。”

  看看吧,苹果通过iPhone的成功掀起了智能手机在应用商店上的应用潮流,在群雄效仿中,谷歌显得野心更大,虽然其刚出的手机终端Nexus One销售一般,但是其在各个智能手机领域的全面出击,特别是在手机广告领域的强势入侵,将引发手机新媒体领域的激战。要说谁也不怕谁,就看谁的眼界更高,就看谁的视野更远,就看谁的创意更多。(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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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代购让人人有机会尝试网络购物

2010年1月18日 陈永东    浏览:752没有评论

线下代购让人人有机会尝试网络购物

文/陈永东

  要说淘宝的确很会选时间,就在中国传统春节还有近一个月到来之前,淘宝开始与有关企业联合推广“线下代购”,看来显然是想借春节大家抢购年货的机会,引导、带动、激活并引爆“线下代购”这一新型销售模式,其实它是间接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延伸。

  一、成就延伸型间接电子商务

  虽然近年来电子商务已经在国内越来越普及,并以能够为消费者带来巨大便利为许多人熟知,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还有许多人没有能够享受到这种便利。不过,最近淘宝与有关企业联合推广“线下代购”为那些没有机会使用电子商务平台购物的人们带来了福音。

  2010年1月14日,淘宝网宣布进军线下零售,授权副食店、超市、连锁店等社区、校园店成为淘宝网官方指定代购店,为不会或不方便上网消费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到家的网购、充值缴费等电子商务服务。据悉,首批杭州150家线下授权店已于1月16日开张营业。淘宝计划年内在全国社区、高校铺设超过3万家授权店。

  有关报道称,淘宝网方面透露,在杭州,所有的线下代购店都由第三方公司买吧公司负责具体运营,而买吧公司是由温州一民间资本投入1亿元建立的。广州、北京、上海及其华中、西南等二、三线地区陆续会在第二季度启动,预计仅是这几个地区在二三季度将启动上万家。

  陈永东把这种“线下代购”的新型销售模式称为是“延伸型间接电子商务”,即将订货方式前移,由线下便利店代消费者进行商品订购,这是在理论上被称为“间接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延伸。

  二、拓展新渠道并扩大消费面

  根据CNNIC最新的统计数据,我国的网民人数已经达到3.84亿,然而即使是这些网民,也有许多人不会使用电子商务平台购物,或者有时是因为上网不方便,或者是没有申请支付工具而没有机会参与电子购物。更何况是那些不会上网的人,包括中老年人、支付不起上网工具及网络租费的群体以及网络无法通达的边远地区的人们。

  据了解,得到授权的社区店将取得“淘宝社区代购点”的招牌,消费者只需支付少量代理费,就可在代购店享受到淘宝网代购、团购、海外代购、手机卡充值、信用卡还款、代缴水电煤、代订机票、代收发快递等服务,用户直接现金与代购店进行结算。

  这自然大大拓展了渠道及消费面。第一,对于不会及不便上网的消费者,“线下代购”等于“送购进社区”;第二,对于没有支付工具的消费者,可以直接现金结算;第三,除了购买一般商品外,“手机卡充值、信用卡还款、代缴水电煤、代订机票、代收发快递”几乎变成了全方位的服务,特别是“代订机票、代收发快递”可要比过去便利店的功能扩充了不少。

  据了解,目前这类加盟淘宝的“网下代购店”是免加盟费的,而消费者享受代购服务所需费用为200元以下每笔收手续费5元,200元以上没有明确规定,买家可与代购店进行协商。

  无论如何,这种“线下代购”模式不仅延伸了电子商务网店订购货物的渠道,使更多的人可以享受电子商务带来的便利,同时由于服务业务种类的增加,也为承担线下代购任务的便利店也带来的人流及额外收入,这应该是线下代购店及线上网店的双赢。

  三、或将衍生出新的就业机会

  如果更多的人通过“线下代购”享受到了电子商务带来的方便,那么不仅是线下代购店与线上网店的生意会越来越多,更重要的是它或许将衍生出不少新的就业机会。比如,将代订的货物送到消费者手里及“代收发快递”,则需要一定人手的送货人员。又比如,“代订机票”这类业务,还需要店员能为消费者提供一定的机票购买咨询,比如可选择航线、机票优惠打折方式、转乘飞机建议等。

  另外,由于线上网店的商品种类众多,至少有图片观察及文字说明,而“线下代购”由于消费者对商品信息了解得不够多,可能还需要有店员能提供有关商店的详细咨询。

  当然,对于一些代购数量较大的便利店,也许今后线上网店会将一些热门商品样品甚至一些库存直接放到线下代购店。无论如何,“线下代购”值得关注,至少是一种营销创意。

  最后,希望“线下代购”之类的报道与评论应该印刷成纸质的东西在社区里宣传宣传,否则那些过去接触不到电子购物的人可能还是不知道这回事。(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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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Vs谷歌:手机领域谁怕谁?

2010年1月17日 陈永东    浏览:96没有评论

苹果Vs谷歌:手机领域谁怕谁?

文/陈永东

  这事还真难说,但自从谷歌出了自己的智能手机Nexus One后,这种类似的问题就有人不断地提出。事实上,虽然双方与微软在其他领域竞争时关系密切,但是在智能手机领域不得不为各自的利益而战。不过,从最近的各路消息看,双方都在虎视眈眈对方的同时,又显出对对方的担心。

  一、都是虎视眈眈,同在担心对方

  从谷歌推出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那时起,苹果与谷歌就算是在智能手机领域展开了竞争。只不过是,当时认为,谷歌Android似乎只是从智能手机的一个软件领域发起进攻,并且在开放性方面更胜一筹,并且当时谷歌并未透露要自己做手机硬件的打算,人们更多地以为谷歌是想通过Android的开放性,联合更多的手机硬件制造商,与苹果iPhone操作系统的封闭性展开竞争。

  然而,自从谷歌出了自己的智能手机Nexus One后,事态突然出现了变化,就连之前与谷歌在Android方面展开合作的其他手机制造商也感到了些许迷茫与紧张,毕竟谷歌自己做手机与拿着一个开放的操作系统同别人合作有着非常的不同。当然,此时更着急的也许就是苹果,因为谷歌的Nexus One显然是苹果iPhone的潜在竞争对手,虽然iPhone的市场地位暂时不会动摇。

  如果是其他对手的出现,苹果可以不用害怕,但是谷歌的出现会令任何人忧心重重。当然,谷歌也害怕苹果在智能手机的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最近的消息也不能令谷歌满意,根据市场调研公司Flurry的统计数据,谷歌Nexus One在首周的销量仅为2万部,可谓叫好不叫座。这更说明苹果iPhone市场的依然坚挺。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消息时,国外有人放出风称,苹果联合创始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最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他最喜爱谷歌本月初刚刚推出的自有品牌手机Nexus One。这难道是对苹果iPhone的一种嘲讽?可能事情并非如此。

  其实,这更象是谷歌方面的一点小的炒作,因为沃兹尼亚克的角色已经微妙,虽然他是苹果的联合创始人,但是他早已与谷歌有了许多瓜葛。他本人曾担任美国科技创业公司Danger Inc.(该公司已于2008年被微软收购)董事会成员,而Danger创始人为安迪·鲁宾(Andy Rubin),鲁宾目前担任谷歌移动平台主管。另外,他还曾多次对苹果产品及市场战略提出批评,如苹果第一代iPhone智能手机发布后不久,沃兹尼亚克就曾表示,iPhone应该支持3G网络,并应进一步加强对外部开发者的开放力度。
  二、苹果成绩斐然,引起群雄效仿

  我们不得不承认,苹果公司在iPhone上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并且成绩斐然,即使其联合创始人沃兹尼亚克如前述公开声明其更喜爱谷歌的Nexus One(不过,这位老兄也挺有趣,沃兹尼亚克曾在NBC网站上的相应文章中留言称,自己确实购买了一部Nexus One手机,但同时也在使用另外两部iPhone手机)。

  曾经在硬件市场及独特的操作系统及相关支持软件为主要业务的苹果现在发现,最初并不起眼的iPhone业务目前的营收在苹果总营收中所占比例已经达到 30%以上。这意味着,iPhone业务已经在苹果的业务中举足轻重。正因为这块领域这么有油水,不免引起其他群雄的效仿。iPhone刮起的不仅是全触摸手机的时尚风,更掀起了手机应用商店模式的应用潮流。

  我们看到,手机制造商们开始进军手机应用商店,移动通信运营商开始进军手机应用商店,增值服务商开始进军手机应用商店,传统软件、互联网企业也开始进军手机应用商店。回想起来,手机应用商店的潮流的确是从被苹果iPhone一点点地给带动起来的。

  令苹果暂时可以稍微放心的是,其他对手的手机及应用商店都还未对其形成威胁。根据Flurry对其它一些最近推出的智能手机首周销售量详细数据,不仅谷歌谷歌Nexus One在首周的销量仅为2万部,而且其他对手也与苹果iPhone上市时的销售成绩相关若远,例如摩托罗拉Droid的首周销量达到了25万部,HTC MyTouch 3G(Magic)的首周销量为6万部。相对而言,苹果iPhone 3GS首周销量则高达160万部,是Nexus One的80倍之多。

  三、谷歌野心勃勃,免费统制全球

  事实上,虽然双方与微软在其他领域竞争时关系密切,甚至谷歌首席执行官施密特曾经是苹果的董事,但是他们在智能手机领域不得不为各自的利益而战。可以说,正是因为苹果在iPhone上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也迫使或引诱包括谷歌在内的其他公司对智能手机及今后的移动计算领域的关注并参与。因为谷歌感到苹果在iPhone领域取得的成功,逐步会扩大到今后对移动互联网的控制上,而这一领域也许是将来互联网的非常重要的一块。

  其实,谷歌已经在多个角度在智能手机领域向苹果发起挑战,不仅是开放型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不仅是各类手机的应用,不仅是手机搜索,不仅是手机终端Nexus One,还有就是谷歌一向重视的手机广告领域。2009年11月8日,谷歌就曾经在苹果提出收购新生移动广告领袖厂商AdMob的要约后,半路杀出,宣布愿意以7.5亿美元的价格竞购AdMod,迫使今年1月5日苹果以2.7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初创广告公司Quattro Wireless,后者是一家为手机提供针对性广告的专业广告公司,显然是为了弥补未成功收购AdMob的缺憾。

  这让我想到谷歌的野心,并且是一种其他公司不容易做到、但谷歌比较喜爱与擅长的撒手锏--免费策略。谷歌总是想用广告为用户提供更多的免费服务,不令是互联网上的免费搜索、免费信息,还有不少免费的传统模式软件及在线模式软件。实际上,近几年,谷歌的PC操作系统Chrome OS、谷歌的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谷歌的PC机及手机浏览器Chrome都是免费的。

  从谷歌的表态看,它还要让今后的智能手机领域有更多的免费的东西,施密特表示最终某些手机可能会免费提供给消费者,厂商将通过广告来赢利。并且,谷歌放的风是,免费提供应用软件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标准,有些开发员通过在应用软件中嵌入广告的方式来获利,但是那些收入并不多,而且也不可能持续增长,因为嵌入的广告通常很小,实际效用远远低于网络广告--这正是谷歌擅长的领域,更何况它在苹果之前抢到这个领域的肥肉AdMob。

  提醒各位,如果按照谷歌的想法,那么在互联网领域占有统治地位的谷歌,弄不好会在智能手机及移动互联网领域统治全球,而且并非危言耸听。想想看,如果谷歌把手机与各类应用程序都给用户免费用,那会是怎样的情形?谷歌在移动项目上的合作伙伴、技术顾问John Metcalfe这样表示:“如果谷歌能够做到那一点,那么它就将立于不败之地。那时,苹果就再也无法赶超它。”

  看看吧,苹果通过iPhone的成功掀起了智能手机在应用商店上的应用潮流,在群雄效仿中,谷歌显得野心更大,虽然其刚出的手机终端Nexus One销售一般,但是其在各个智能手机领域的全面出击,特别是在手机广告领域的强势入侵,将引发手机新媒体领域的激战。要说谁也不怕谁,就看谁的眼界更高,就看谁的视野更远,就看谁的创意更多。(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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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中国十大不懂需要补课

2010年1月14日 陈永东    浏览:16没有评论

谷歌中国十大不懂需要补课

文/陈永东

  要说谷歌中国在大陆也呆了若干年了,怎么还是没有对中国的许多处世规则有所了解,似乎这也不懂,那也不懂,左也不懂,右也不懂,这可怎么混?总结一下,谷歌中国对中国有至少十大不懂。

  一、不懂中国特色。中国有中国的特色,特别是中国能把社会主义建设得那么好,能在全球金融危机之时巍然不倒,能成为世界经济的定海神针,能让资本主义国家羡慕不已,那就是中国的特色。任何一个国外的企业都得好好理解一下中国的特色,认同中国的文化,要说谷歌在这方面的确很缺乏。

  二、不懂风土人情。中国有中国的风土人情,你看人家麦什么劳、肯什么基进入中国后都知道改变一下口味,你看人家沃什么玛、家什么福进入中国后都知道利用中国的进货渠道,你看中国的学校教出来的学生基础知识多好,你看中国的家庭教育的孩子多听话,那都是中国的风土人情,谷歌你不能不懂。

  三、不懂入乡随俗。中国要求入了那个乡就得随那里的俗,你到了四川还能不吃辣?你到了山东还能嫌大葱?你到了少林寺还敢说自己武功高?你到了中国的餐厅还以为非得给你准备叉子?你到了中医诊所还不让人家用针灸?到了乡下,人家怎么吃,你就怎么吃;人家怎么喝,你就怎么喝--就这么简单。

  四、不懂客随主变。中国人到了人家家里就是客人,到了人家地盘了也是客人,人家是主人,你客人就得听随主人的安排,让你做哪个位置你就坐哪个位置,人家叫你喊“爷爷”,你就不能喊“GRANDFATHER”;人家叫你喊“大爷”,你当然更不能喊“GRAND FATHER”--谁叫你是客人。

  五、不懂灵活机动。中国人那可是脑子很聪明的,知道随机应变,知道灵活机动,这谷歌就得多学点了。你看你的同行们,让屏蔽点什么就屏蔽,让整顿一下就整顿一下,让加强审核就加强审核,虽然人家同行们可能在实际查看时还有很多没有屏蔽掉,没有整顿好,没有审核严,但是态度很重要啊。

  六、不懂顺势而为。中国人还是很讲究看清大势然后顺势而为,因为中国有句俗语“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水往低处流,你非要逆水行舟,哪不是要白费许多力?人往高处走,你非要自甘坠落,哪不是自己承认失败?记住中国的另一句一般老百姓都懂的老话:识时务者为俊杰!

  七、不懂人在屋檐下。中国有句俗话:“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那就是告诉你,遇到什么困难或压力,就稍微低下一会头,那怕你有个贵族般高贵的头,等过了这片屋檐,你照样可以昂首挺胸,堂堂正正地做人,为什么非要在这片低矮的屋檐下伸出一个头呢?难道非要人家用枪打你?

  八、不懂天时地利人和。中国人非常讲究“天时、地利、人和”,你到中国来,正是中国大发展的时候,占了个天时;既然开个了谷歌中国,也算是占了个地利;那么为什么不再占个人和?在中国,天时、地利与人和是三者缺一不可的,所以你要赢得中国人民和管理部门的同情才行啊。

  九、不懂宰相肚里可撑船。中国人很大度,而且对大度的人最好的表扬就是:“你真是宰相肚里可撑船啊!”。作为世界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许多人认为你们谷歌是有足够的气度的,是有足够的包容度的,怎么会为一些小的游戏规则而小肚鸡肠呢?这不是世界级大公司应有的气度与气量。

  十、不懂中国人谙熟三十六计。中国人几乎个个对“三十六计”有所领悟,特别是对“走为上”非常熟知,他们一眼就看出你谷歌中国想“以退为进”,今后还想反攻,所以不会中计,反而同时还会眼光敏锐地看出你这“走为上”中还偷偷地藏着“苦肉计”,这一切都逃不过世界上最聪明的中国人的眼睛。

  总之,虽然我可能也不全懂,或者有不懂装懂的嫌疑,但是不会全都不懂。而如果在中国生存,以上各条一条都不懂的话,就有可能出现谷歌中国声称要撤离中国的举动。奉劝谷歌中国公关部门好好学学中国文化,中国几千年的文化,有的谷歌好好学。(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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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中国十大不懂需要补课

2010年1月13日 陈永东    浏览:4403 条评论

谷歌中国十大不懂需要补课

文/陈永东

 

  要说谷歌中国在大陆也呆了若干年了,怎么还是没有对中国的许多处世规则有所了解,似乎这也不懂,那也不懂,左也不懂,右也不懂,这可怎么混?总结一下,谷歌中国对中国有至少十大不懂。

  一、不懂中国特色。中国有中国的特色,特别是中国能把社会主义建设得那么好,能在全球金融危机之时巍然不倒,能成为世界经济的定海神针,能让资本主义国家羡慕不已,那就是中国的特色。任何一个国外的企业都得好好理解一下中国的特色,认同中国的文化,要说谷歌在这方面的确很缺乏。

  二、不懂风土人情。中国有中国的风土人情,你看人家麦什么劳、肯什么基进入中国后都知道改变一下口味,你看人家沃什么玛、家什么福进入中国后都知道利用中国的进货渠道,你看中国的学校教出来的学生基础知识多好,你看中国的家庭教育的孩子多听话,那都是中国的风土人情,谷歌你不能不懂。

  三、不懂入乡随俗。中国要求入了那个乡就得随那里的俗,你到了四川还能不吃辣?你到了山东还能嫌大葱?你到了少林寺还敢说自己武功高?你到了中国的餐厅还以为非得给你准备叉子?你到了中医诊所还不让人家用针灸?到了乡下,人家怎么吃,你就怎么吃;人家怎么喝,你就怎么喝--就这么简单。

  四、不懂客随主变。中国人到了人家家里就是客人,到了人家地盘了也是客人,人家是主人,你客人就得听随主人的安排,让你做哪个位置你就坐哪个位置,人家叫你喊“爷爷”,你就不能喊“GRANDFATHER”;人家叫你喊“大爷”,你当然更不能喊“GRAND FATHER”--谁叫你是客人。

  五、不懂灵活机动。中国人那可是脑子很聪明的,知道随机应变,知道灵活机动,这谷歌就得多学点了。你看你的同行们,让屏蔽点什么就屏蔽,让整顿一下就整顿一下,让加强审核就加强审核,虽然人家同行们可能在实际查看时还有很多没有屏蔽掉,没有整顿好,没有审核严,但是态度很重要啊。

  六、不懂顺势而为。中国人还是很讲究看清大势然后顺势而为,因为中国有句俗语“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水往低处流,你非要逆水行舟,哪不是要白费许多力?人往高处走,你非要自甘坠落,哪不是自己承认失败?记住中国的另一句一般老百姓都懂的老话:识时务者为俊杰!

  七、不懂人在屋檐下。中国有句俗话:“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那就是告诉你,遇到什么困难或压力,就稍微低下一会头,那怕你有个贵族般高贵的头,等过了这片屋檐,你照样可以昂首挺胸,堂堂正正地做人,为什么非要在这片低矮的屋檐下伸出一个头呢?难道非要人家用枪打你?

  八、不懂天时地利人和。中国人非常讲究“天时、地利、人和”,你到中国来,正是中国大发展的时候,占了个天时;既然开个了谷歌中国,也算是占了个地利;那么为什么不再占个人和?在中国,天时、地利与人和是三者缺一不可的,所以你要赢得中国人民和管理部门的同情才行啊。

  九、不懂宰相肚里可撑船。中国人很大度,而且对大度的人最好的表扬就是:“你真是宰相肚里可撑船啊!”。作为世界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许多人认为你们谷歌是有足够的气度的,是有足够的包容度的,怎么会为一些小的游戏规则而小肚鸡肠呢?这不是世界级大公司应有的气度与气量。

  十、不懂中国人谙熟三十六计。中国人几乎个个对“三十六计”有所领悟,特别是对“走为上”非常熟知,他们一眼就看出你谷歌中国想“以退为进”,今后还想反攻,所以不会中计,反而同时还会眼光敏锐地看出你这“走为上”中还偷偷地藏着“苦肉计”,这一切都逃不过世界上最聪明的中国人的眼睛。

  总之,虽然我可能也不全懂,或者有不懂装懂的嫌疑,但是不会全都不懂。而如果在中国生存,以上各条一条都不懂的话,就有可能出现谷歌中国声称要撤离中国的举动。奉劝谷歌中国公关部门好好学学中国文化,中国几千年的文化,有的谷歌好好学。(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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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频:最好与最坏的时代

2010年1月9日 陈永东    浏览:5443 条评论

 前段时间接受了《世界博览》杂志记者余娉的采访,讨论了国内网络视频领域的发展状况及今后的发展趋势。在讨论后,大家觉得网络视频的发展目前的确到了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记者余娉将文章标题定为《网络视频:最好与最坏的时代》,以下是这篇文章的全文,其中包括本人一些粗浅的观点。

网络视频:最好与最坏的时代

  2009年被称为网络视频行业的“版权年”,业内以版权为由展开了争夺战。但要解决盗版问题,不是光喊“打”就够了。盗版不简单地是版权意识问题,而是网络视频行业商业模式的尴尬所在。实现版权价值,创新商业模式,确立新的游戏规则,才是明智之举。

  山雨欲来

  技术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是巨大的。五年前,我们还很熟悉这样的情况:一家三口人围在电视机前,为着是看球赛、家庭伦理片还是青春偶像剧而争论,而今天,这样的场景恐怕已经变成了一家三口对着自己的电脑各自为战,在网络上各取所需。不论是球赛还是家庭伦理片还是青春偶像剧,互联网上都是应有尽有。网络视频,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视觉需要。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刺激下,网络视频步入了主流新媒体行列。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调查,到2008年12月底,使用网络视频的网民已达到2.02亿。iResearch艾瑞咨询《2008-2009年中国网络视频行业发展报告》显示在经历了两年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培育后,网络视频已成为中国最为普及的网络服务之一。

  在用户享受到视觉盛宴的同时,网络视频行业却是群雄逐鹿、硝烟弥漫。2009年初传出中央电视台旗下央视网开始筹备”国家网络电视台”的消息。据悉,国家网络电视台目前已到了筹组的最后阶段,最快将于明年元旦亮相。“国家队”开始进军互联网视频行业。

  2009年9月,由搜狐、激动网、优朋普乐等联合发起成立“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该反盗版联盟很快有了动作。第一轮行动是联盟成员之一优朋普乐起诉优酷侵权,不久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判决优酷败诉。第二轮行动是针对迅雷的盗版侵权诉讼,目前已在深圳南山法院立案。

  11月27日,网络游戏运营商盛大网络全资收购视频分享网站酷6网。酷6网表示,酷6网不仅不会退出视频行业,而且接下来的运作将更加锐利。激动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吕文生对此表示:视频网站正在洗牌,以后还会出现此类的并购;同时,盛大收购酷6,有利于版权环境的净化,视频行业又增加了一个走正版化道路的厂商。

  对于普通用户而言,这些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打击盗版的行为会不会让我们更难获得免费视频?习惯于上传和分享视频的用户会不会哪天成为被告?何时在观看视频的时候不用受广告的打扰?要回答这些问题,却不能不对互联网视频行业有所了解。

  内容为王:

  1996年,比尔·盖茨在他的文章《内容为王》中写到:“我预期内容的传播能在互联网上带来客观的利润”。互联网发展到现在,除了阿里巴巴这种以提供交易平台为目的的网站以外,大多数网站还是依靠传播内容而生存,不管其内容是文字、软件、音乐,还是游戏和视频。

  2006年之后,网络视频的技术障碍已经基本攻克,视频网站核心竞争力越来越依托于“内容”。“内容产业的本质就是版权”,激动集团创始人、激动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吕文生对本刊记者表示。

  对于视频网站而言,获取正版的内容基本上有三种渠道:一种是网友上传原创内容,网站只提供播出平台,比如视频分享网站和播客等,网友上传原创作品之时就授权给了网站;第二种是向影视出品方购买内容,获得影视出品方的版权使用授权;第三种是视频网站成立自己的创作团队,将内容提供和服务提供合一,一般适用于资金较为雄厚的企业。央视创办国家网络电视台在内容提供方面非常有优势,因为央视有强大的制作团队。而激动网采用的“购买版权+赳客原创+播客”正是融合了这三种方式。

  但是,追逐利润是企业的本性,为了采用较低的成本来获得受用户欢迎的内容,盗版成为某些企业的选择。上述三种内容生产方式,每一种都有盗版的可乘之机,而目前盗版集中于商业影视作品。原因不难想象,网友自拍视频受欢迎程度有限,除非是重大新闻事件,诸如成都公共汽车燃烧、9·11这一类的事件;网站自制的视频从技术上很容易控制传播范围,加上这一类视频数量上比较少。从形式上讲,为了逃避法律规制,盗版的商业影视作品大多被伪装成网友上传的形式隐藏在视频分享网站之中。

  清华大学网络行为研究所研究员吴伟光副教授分析说,“盗版视频网站到现在为止仍有成本优势。我国版权侵权的赔偿数额偏低,以赔偿为目的,没有惩罚性赔款,加上盗版网站在现实中被诉的几率很小,这就使得盗版侵权的违法成本很低。这对走正版路线的视频网站不利。”

  “盗版伤害了整个行业的价值链。”吕文生分析到,“第一,对内容提供商即版权人而言,盗版就是赤裸裸地窃取了他们的智力成果,盗版必将危害到内容的生产。第二,现在视频网站主要靠广告盈利,广告商尤其是品牌广告商对于盗版内容很有忌讳,一旦引发诉讼,对广告商的影响很不好。第三,对视频网站而言,这里面有一个悖论:只要靠广告盈利,其实就做的是媒体生意,媒体的本质是影响力的二次贩卖,这对品牌的要求很高,媒体本身的道德感和价值观非常重要。可能有些小广告商并不注意这些,但是品牌广告商很看重视频网站本身的形象和影响力,在投放广告的时候很慎重。有些存在盗版的视频分享网站虽然流量很大,但是很难得到品牌广告,光靠风险投资目前已经很难为继,因为这违背了行业发展的规律。”

  新老规则之争:

  现今在“内容为王”的网络视频行业中,维护版权、走正版化的道路已经成为共识。“这与前几年的状况有很大不同”,吕文生介绍说,“几年前网络视频企业还是‘笑贫不笑娼’,只有版权方抱怨盗版泛滥。2006年激动网提出做正版的概念时,媒体、业界投资人、同行的企业几乎都嘲笑我们,认为赚不到钱。但是现在,主流的社会价值观是正版,没有人敢承认自己是盗版。”

  今年9月,“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的成立似乎标志着正版化理念在业内的树立。10月28日反盗版联盟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启动第二轮联合行动:发起对迅雷网站长期盗版权利人作品行为进行法律诉讼。第一轮联合行动是针对优酷的诉讼。

  反盗版联盟指出:优酷和迅雷是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各具代表性的盗版模式,一个是以网友上传的名义在线播放,一个是隐蔽起自己搜索“非迅雷”服务器找到的盗版内容,迅雷只是提供了搜索,影片在若干个来历不明的、没有真实姓名登记的服务器上。与其说反盗版联盟的行动为的是提倡正版化理念,不如说是通过打击旧的商业模式,来推行新的游戏规则。反盗版联盟对优酷和迅雷的指责,正是出于对两种盗版模式的抨击。

  为了促进互联网经济,法律给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了一定的保护:“避风港”原则。“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在接到侵权通知后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就不必承担侵犯版权的连带赔偿责任。这一原则来源于网络经济最发达的美国。如果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事先对网站上的作品逐一进行审查,保证内容不侵犯版权,这种制度安排成本太高,会极大地限制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避风港条款也被应用在搜索引擎、网络存储、在线图书馆等方面。

  但是,这一原则适用的前提是,服务提供商不知或者不应当知道侵权事实的存在。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要权利人证明服务提供商明知或应知侵权事实的存在有难度。所以,这一条款往往被故意提供盗版内容的视频网站钻了空子,为盗版滋生提供了温床。

  吴伟光分析到,“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避风港原则的重要前提就是服务提供商没有过错。有无过错的判断标准在法律上很容易细化。现在大多盗版集中于商业影视作品,自拍作品的盗版率很低。与音乐和文字作品不同,商业影视作品数量少,而且很直观。服务提供商很容易判断是否是侵权作品,看一遍就行了。就动机上来讲,普通用户不会花钱买电影无偿上载到网站上;就技术上来讲,大量的复制和上传普通用户也做不到。”

  很显然,反盗版联盟的两轮诉讼行为,会将法律制度问题直接摆在台面上,破旧立新的决心可见一斑。更加值得关注的是,由于优酷网站上的影视作品《王贵与安娜》中多次反复出现可口可乐旗下品牌“美汁源”广告,拥有该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优朋普乐已经起诉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与盗版侵权网站优酷共同承担68万元人民币的侵权责任,海淀法院已正式立案。前不久,海淀法院判决优酷败诉,但是尚未对可口可乐是否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做出判决。目前,广告商是否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在我国法律上尚无规定。

  吴伟光认为,如果扩大侵权责任,把在盗版视频上投放广告的并且明知盗版事实的广告商列为共同侵权人,就可以切断盗版网站的资金来源,无疑有利于正版化。但是目前欠缺法律依据,而且可操作性上还有待研究。

  反盗版联盟在第二轮联合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二轮行动暂不对广告商提起诉讼,但是“特别提醒国内外各品牌的广告主,在优酷、迅雷网站上投放广告的时候注意法律风险。”并且“留出时间给广告主纠正,请广大广告主慎思,在盗版页面上投放广告对品牌价值的负面影响,我们保留随时追加连带诉讼责任的权利。”

  维权与市场:哪个更重要

  反盗版联盟对旧游戏规则极力打击招致了同行的反击。在同一时间同一家酒店,迅雷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针对反盗版联盟的指责进行说明,迅雷CEO邹胜龙、迅雷网络首席运营官罗为民怒斥对方为“虚假联盟”,发布了《十问搜狐、优朋普乐”虚假联盟”》白皮书,总结出对方“十大罪状”。

  撇开双方“口水战”中无营养的内容,双方对网络视频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认知。反盗版联盟表示,“一个健康发展的视频产业,权利人通过版权获得收入,从而将带宽成本降低,推出码流更高的高品质视频内容,并通过与传统院线和电视台的互动,使用户有更多重的选择,享受更高画质的内容,这样产业规模才能真正发展起来,形成良性循环。”也就是说,正版化已经成为行业的当务之急。

  而邹胜龙则认为,与国外成熟的互联网模式不同,在中国,在线视频市场商用模式仍在探索阶段,“游戏规则”仍未建立。要首先摸索出适合中国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再提正版化,然后再步入“收费时代”,“现在是初级阶段,在整个市场都不成熟的时候,讲‘维权’是没有意义的,只会打击整个行业。当务之急是先建立市场,由市场去主导互联网广告分成模式的形成。”

  国内信息管理、电子商务与媒体创意领域的学者陈永东在其新浪博客《网络视频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一文中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游戏规则的不确定导致了视频网站的“混战”。他经过研究分析到:“优酷、土豆等网站觉得自己在视频版权保护方面已经进步很大了,如果这样还被反盗版联盟穷追猛打,在听到他们喊怨的同时,问题的核心在于:并没有人告诉他们现在怎样做才不违反游戏规则。然而,合理的游戏规则在哪?”

  反盗版联盟倡导的新游戏规则能够得到视频网站的广泛认可吗?事情接下来的发展似乎能回答这个问题。11月3日,优酷、新浪等数十位视频网站和版权方高管联合成立了“网络影视发展CEO联席会”。该联席会声称,其建立将为促进影视制作企业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直接合作与战略合作,从根本上解决影视作品网络版权供需双方合作问题。于是,2009年下半年出现了两个网络视频反盗版的联合组织。

  令人玩味的是,在“网络影视发展CEO联席会”召开时,尽管反盗版联盟也受到邀请,但其中搜狐、优朋普乐和激动网等反盗版联盟的成员并没有出席。优朋普乐总裁助理朱江一句话更暗示或明示了网络视频业务相关网站之间的矛盾,他说:他们“根本不能称之为CEO联席会议,因为反盗版联盟的成员大部分没有出席。”

  陈永东对本刊记者表示:“其实两个组织各存在一些问题。两个组织都没能吸纳绝多数的从事网络视频业务的网站参加,比如两个组织中似乎都没有看到土豆、酷6、56、网易及腾讯等国内知名网络视频业务网站,这样两个组织的代表性都不能算很强。”

  两个组织的宗旨目的也不尽相同。反盗版联盟侧重于通过法律行动(主要是侵权诉讼)来维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而CEO联席会侧重于建立视频网络版权交易平台,形成合理的视频网络版权买卖机制。

  陈永东对本刊记者表示,“比较合理的模式是,成立一个由绝大多数网络视频业务网站参加的组织,共同与版权方谈判一些定价标准。开始可以先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版权,在推广正版的同时也可以对网络视频网站赶到一定的扶持,毕竟这个市场起步不长。”二者如若能在成员范围和运作模式上都实现合并,会更有利于整个行业。

  收费还是免费

  尽管对于游戏规则和行业发展阶段上存在分歧,但是正版化已经成为网络视频企业的共识。在很多网民的概念里,盗版和免费联系在一起,认为一旦正版化就看不到免费的视频了,用户需要承担版权费用。这是一种误解。

  有人将互联网企业的巨额投入与网民的免费使用的习惯称为“互联网的原罪”。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要想摆脱免费模式与高运营成本间的“互联网原罪”困扰,就必须选择恰当的切入点进行收费进而改变网民的使用习惯。这同样也是一种误解。

  这两个误解的根源都在于一个前提性的错误,即互联网企业运营的成本应当由网民承担。如果用电视进行类比就很容易说明这一点:大家所熟悉的是,电视观众收看电视节目不需要对内容付费,支付的只是有线服务费用。这个原理对于网络视频行业的运营同样适用。

  如前所述,互联网视频行业存在着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广告商、投资人和用户都是利益相关方。在确定了正版化道路之后,版权价格必然会上涨。张朝阳对记者表示,“我们2009年初开始打击盗版,才使现在有了价格,电视剧是一集1万,之前是0。目前1集1万还是一个初始价格,以后会有价格区别,优质的可能是好几万甚至更高。”

  吕文生认为,“版权涨价,将会提高视频行业的门槛,对整个行业有好处。这样一来,对于运营机构而言,转嫁成本的能力很重要。”他介绍说,激动网目前已经有较强的分销能力,“首先,我们坚持一次制作无限分发的理念,将内容分发至网络、手机、电视三个平台中,一个用户认证可以在这几种终端上享受服务。其次,我们创建了一个内容网盟,即在购买完互联网播放的独家授权之后,可以通过直接二次授权的形式给其他的视频媒体,也可以通过加贴广告之后提供给一些更小的或者地方性视频媒体。还有,我们坚持广告收入和用户付费两种盈利模式。”只有创造多元化的收入方式,才能够覆盖视频网站高昂的内容成本和带宽成本。

  不要忘记,“内容为王”的真正含义是传播内容获利,而不仅仅是靠内容获利,“传播”和“内容”二者缺一不可。可以想象,收费模式将会缩小信息到达的范围,减少获得信息的人数,最终会影响整个社会对信息的分享和利用。吴伟光认为,“商业版权人获得利益的要求是正当的,但是否要完全靠用户收费模式,是否要由用户来支付这种成本,值得探讨。互联网络为广大民众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的通讯手段,是人类一笔巨大财富,可以促进每个人获得信息的能力,本来是提高社会福利的重要手段。我们不可舍本逐末。”他补充说,“还有,版权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文化艺术作品的传播,跟互联网的目的相同,二者都是要促进内容的创造与传播,最终要增加整个社会的福利。二者目标并不矛盾,只是在利润分配模式上需要创新。”

  在这方面,激动网的做法或许可以作为参考。用户在激动网有付费和免费两种选择。如果选择免费,就选择了包含广告的视频;如果付费的话,视频中就没有广告。吕文生介绍说,“据我们统计,激动网用户中有10%的人是愿意付费的。原因很简单,价格低质量好还无需看广告。有不少人接入电视机终端后发现,效果远好于盗版DVD。国内街头盗版DVD市场在2008年达到450个亿,在解决了在线支付以及内容观看的便捷度等问题后,这个市场完全可以成为正版视频的市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Hulu网亦为用户提供免费视频。Hulu是美国国家广播环球公司(NBC Universal)和福克斯广播公司(Fox)在2007年3月共同投资建立的。Hulu的目标是让人们用“最简单的方法以最佳体验看到最高质量的视频”,其最大的成功之道是用广告支撑视频流服务,而不是通过收费下载盈利。这种策略颇为成功。Hulu的广告既少又短,还添加了一个倒计时器,让广告更容易被用户所接受。在某些情况下,用户甚至可以选择观看哪种广告,这样广告更可能适合他们的胃口。

  开发新的市场机制:

  2008年中国网络视频市场规模达到13.2亿元,其中企业付费市场规模达到7.4亿元,同比2007年增长124.6%。“我们对视频版权交易的市场非常看好。”位于雍和园的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总经理殷秩松说。

  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创造了一种新的版权交易模式,以规避传统的私下交易存在的问题。具体说来,交易中心提供了一个公开市场,吸收更多版权交易相关的买方卖方以及中介方参与,提供交易服务、金融服务和法律服务。“这个公开市场的环境与传统版权交易有巨大差异。这个公开市场能够拓展版权利用方式,降低版权交易的风险和成本,加强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在版权市场化的作用。我们是独立于版权买方、卖方以及中介方的第四方。公开市场对于新媒体版权交易将非常重要。”殷秩松介绍说。

  可能由于从事的是版权交易行业,殷秩松对于网络视频行业的版权问题有不同的见解。他对本刊记者分析到,“版权盗版侵权不是简单的缺乏正版意识、企业故意追求超额利润的问题。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新媒体版权开发不足。这里面存在一个鸿沟,也就是说版权人对版权价值的预期和版权使用方对版权价格的接受之间有一个鸿沟。通俗地说,拥有版权的人价格喊得高,而版权使用方出价又太低,造成了买一部分、盗版一部分的现状。”他继续分析,新媒体版权开发不足的情况与跟播出平台(服务提供商)的盈利模式有很大关系,但是光靠播出平台来解决开发问题是远远不够的。版权的开发要通过多元化渠道、通过对版权价值的挖掘来实现版权价值最大化。这样才有可能平抑双方之间对于价格预期的差异,才有利于形成一个正版环境。如果不想办法去填这个鸿沟,盗版驱逐正版的情况就会继续存在。

  殷秩松的视角非常独特,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看到了自己领导的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新的价值点和发展契机。他对记者介绍说,在传统的一对一(版权提供方和版权使用方)的交易模式内,填平鸿沟会有困难。“我的想法是,一方面利用公开市场推广版权,扩大版权销售的范围,并且对版权使用方式从价值上进行细分。原来版权授权方式太简单、太粗糙,把版权开发的价值点给抹杀了,版权开发的收益就不够大,要能够设计出新的版权利用方式。我们正在做这方面的尝试。比如,快乐奔跑这部动画电影在我们交易中心交易,光图书就用了三种授权模式,增加了收益可能。”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利用资金池的方式,起到平抑市场价格的作用。播出平台和版权运营商的资金都有限,而且版权经营的周期比较短,看当期的回报,如果直接对撞,很难形成合理的价格。殷秩松说,“我们最近在联合一些机构发起新媒体的版权基金,希望造就一个大的资金池,可以更长期的看待版权价值,更多吸纳和放出版权,对整个市场起到调节作用。”(《世界博览》杂志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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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庄园运营方为啥急着露富?

2010年1月8日 陈永东    浏览:112没有评论

摩尔庄园运营方为啥急着露富?

文/陈永东

  有的人赚钱了就不告诉人家,要么生怕别人知道眼红,要么喜欢低调私下偷乐;有的人赚钱了可能会迫不及待地告诉人家,而且生怕别人不知道,大唱高调,这是为啥?看看现在摩尔庄园运营方淘米网急着宣布自己赢利一事,也许能理解“赚钱一定要让人家知道”个中缘由。

  一、淘米网宣布盈利

  最近,备受争议的儿童社交网站摩尔庄园的运营方淘米网CEO汪海滨对记者透露,目前公司营收已经打平,进入盈利阶段。《北京商报》的相关新闻在文章开头还来了一句“和火爆异常的开心网、人人网等社交网站相比,中国第一个宣布盈利的社交网站却是儿童社交网”。

  肯定有人要问,他们怎么赚的钱?或者说赢利模式是什么?相关报道只是草草一句“摩尔庄园的主要收入来自儿童购买虚拟宠物。”不过,相关报道称,淘米网也开始尝试漫画、动画片、玩具等线下衍生品的生意。据汪海滨透露,目前其线下收入已经占到其线上收入的1/10。

  那么只得得出结论:摩尔庄园运营方淘米网主要收入来源于儿童购买虚拟宠物,辅助收入来源于衍生产品。

  赚钱了就大声告诉别人的人不多,摩尔庄园运营方淘米网CEO汪海滨却愿意这样做,肯定有其理由,更何况其主打产品“摩尔庄园”可是在支持与质疑混杂的声音中逐渐成长起来的,他为啥要告诉人们他赚钱了?

  二、为啥急着喊赢利?

  要想搞清楚摩尔庄园运营方淘米网CEO汪海滨为何急着宣布赢得一事,不得不把汪海滨同学放在一个紧盯儿童SNS领域的商人的角色来观察。从这种角度看,就容易理解他愿意“露富”的缘由大致有以下三点。

  1、增强信心,提高身价:虽然儿童SNS领域是一个很大的市场,但过去总有人觉得有儿童网络成瘾、不良信息难控及儿童消费力弱等问题,那么淘米网现在宣布自己赢利,就是要告诉外界:我干得不错,我有能力与信心,我搞这一行可以赚到钱,将来还可以赚到大钱。

  2、品牌营销,自我炒作:这种营销与炒作还是比较明显的。你看报道中“和火爆异常的开心网、人人网等社交网站相比,中国第一个宣布盈利的社交网站却是儿童社交网”这句话的意思,不仅表示其在儿童SNS领域里很强,而且在整个SNS领域里也“最强”?另外“摩尔庄园注册用户高达5000万,这几乎相当于2亿中国儿童数量的1/4”及“摩尔庄园卡通形象越来越受欢迎”的字眼都显示了营销与炒作的成份。

  3、吸引眼球,争取风投:上面两点的目的就是要让风险投资都看好淘米网,都来送钱。这就要看其头头的忽悠能力了。据了解,腾讯的5大创始人之一、前任COO曾李青就曾被汪海兵说动,使淘米网最初有了一笔不到1000万元人民币的天使投资。这钱是就远不嫌少的,所以淘米网的CEO汪海滨就要继续用“我已经赢利”的叫喊声来忽悠风险投资商。只有不断有风投送钱,才能做强做大。

  三、淘米网野心不小

  从摩尔庄园运营方淘米网的以上宣布赢利一事及其他相关报道看,淘米网还是比较会搞营销,并且野心看起来是不小的。当然,这也难怪,儿童SNS领域的确有着诱人的前景,虽然风险也不小,但是这就是那句话:风险越大,收益也越大。

  据了解,儿童SNS领域的确有很成功的案例,有的甚至超过成人SNS。比如,此领域先行者企鹅俱乐部(Club Penguin)儿童网站,其于2007年8月被迪斯尼以3.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并且迪斯尼宣布将根据其2008、2009年的表现追加3.5亿美元甚至更多的投资。根据公开数据,企鹅俱乐部的流量曾经一度超越最火的网络游戏《魔兽世界》。

  去年12月,摩尔庄园、赛尔号等儿童虚拟社区由原来独立“各自为战”局面,整合成一个统一的入口:www.61.com,光这个域名估计至少价值上百万,但这个简单的域名可能的确对淘米网是非常有利的,因为谁都知道:61就是儿童节,不仅好记,还表示我这里是儿童过节日的地方。

  还有,除了摩尔庄园、塞尔国、哈奇小镇及大玩国等主打游戏外,其还搞了个“儿童浏览器”,这个东西也是淘米网野心的明显表露,毕竟广大家长希望孩子能有个合适的浏览器,广大儿童也希望有个有众多分类清楚的儿童资源来访问。

  四、一个有意思逻辑

  陈永东认为,相对而言,儿童SNS领域的竞争激烈程度要比普通SNS领域低,那么如果谁能够率先占领较大市场份额,将会取得相当有利的地位,摩尔庄园运营方淘米网就整天在谋求这种领先地位。

  同时,感觉其运营还是比较注意其儿童领域的基本底线与原则的,如为了防止儿童沉迷,在晚间24点到凌晨6点停止服务;如每天只能玩2小时;又如家长管理系统的即将推出。甚至在其网站的各个角落及相关的新闻报道中,淘米网都在不断地表白自己多么重视儿童成长,至少不象某网站的儿童搜索那么不注意原则。

  另外,其儿童浏览器还能让家长“控制孩子的上网时间和内容”,虽然这是个“双刃剑”,也许孩子不大愿意,但是家长觉得有必要,而家长有决定权,所以就要按照家长的意愿来做产品。

  这里就有了一个有意思的逻辑。摩尔庄园运营方淘米网不是青少年保护组织,但喊的都是保护少年儿童的口号;但它也不能光喊口号不做保护儿童的事,因为那样它就赚不钱了。最后的结果是:它可能既要喊口号,还要做实事,这样才能赚到钱--这个逻辑还不错。

  不过,得提个醒,在许多人还对摩尔庄园之类的儿童SNS网站抱有质疑的时候,其运营方却宣布赢利,也许是为了提高身价、自我炒作并争取风投,但要提防不要因为此事而成为另一质疑点:你们竟然在赚小孩子的钱,而且还赚了不少,不然怎么赢利了?微利你肯定不满足,那么将来就是从儿童身上赚得更多?(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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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数字版每月24元贵吗?

2010年1月7日 陈永东    浏览:72没有评论

人民日报数字版每月24元贵吗?

文/陈永东

  《人民日报》今年开始推行数字版收费,这可能是其一种全新的尝试,它要推行我们不好横加指责,但是对其每月24元的收费标准,则有不少人觉得贵了,我也有同感。

  一、人民日报数字版开始收费

  作为国内名气最响的报纸,《人民日报》数字版收费的消息在传媒领域可谓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引起了各界有关人士的高度关注。

  据了解,2010年1月1日起,《人民日报》数字版开始收费。《人民日报》数字版的订阅方式有三种:每月24元;半年128元;全年198元,读者可以通过在线支付、银行转账和邮局汇款三种方式支付。

  为了吸引读者的参与,《人民日报》还是动了不少脑筋,实行了一些优惠措施:注册后将获得人民日报前四版免费阅读;注册后订阅全年套餐,将获赠2010年人民日报手机报(限移动用户)、2010年人民日报全文检索光盘及上一年人民日报数字报在线阅读等礼品,另外前100位年卡用户加赠《人民日报国庆60年特刊》。

  人民网总裁何家正表示,这次实行对电子报付费阅读也不完全是从经济方面考虑的,经济收入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这在目前还只是一种尝试,包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方面的尝试,我们要通过这种尝试,慢慢改变以往人们网上看报就一定是免费的习惯。

  二、每月24元收费标准贵不贵?

  在听到《人民日报》数字版开始收费的消息后,很多人问我《人民日报》应不应该收费?这个价格贵不贵?这收不收费是《人民日报》自己的选择,我们不好横加指责,但是对于其每月24元的收费标准贵不贵,我们还是可以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查了一下纸质版《人民日报》今年的订阅价格,大致是每期0.80元,每月24元,每年288元。那么现在数字版也是每月24元,这肯定不能算便宜。虽然数字版“半年128元、全年198元”应该比纸质版些便宜,但是读者还是对“每月24元”的映像很深。

  虽然国外有比更贵的收费标准。例如,《华尔街日报》已在实行收费,网络版价格为每周1.99美元,约合每个月60元人民币左右,但是这是按照美国的收入水平看的。

  而在国内,据了解,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数字报纸推出订阅收费制,订阅的金额为每月5元。这相对于《人民日报》“每月24元”的收费标准则相差很大。

  陈永东感觉《人民日报》“每月24元”的收费标准贵了,解放日报的一个小范围的调查也和我的预计差不多。其调查“网上付费看报你看吗”结果中,87.5%的人表示“不看,新闻又不是只有他家有”,27.5%的人表示“不看,不如买纸质的看,不伤眼睛”,而表示看的人几乎没有。

  虽然这个调查范围比较小,但是也表明了一些信息:《人民日报》数字版的收费方式响应者寥寥无几。

  三、除了收费就没有其他办法?

  按理说,数字版报纸收不收费各有利弊。新闻集团曾公开谈论过网站免费问题。他们认为,免费模式的好处是:1.增加访问量;2.提升广告收入;3.与雅虎、AOL、MSN等全面竞争;4.降低维护成本。继续收费的好处是:1.广告市场波动影响较小,即使广告市场低迷,内容销售仍然能够坚持;2.一旦免费,再想收费就很难;3.用户是优质客户;4.与道琼斯旗下的免费网站形成协同。

  我理解,在新媒体大行其道的同时,报纸之类的传统媒体的确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根据相关统计,去年美国报业的广告收入超过350亿美元,今年估计会下降到300亿美元以下。2008年相比于2005年,报业印刷版的广告收入已经下降了127亿美元。在这种背景之下,数字版报纸向用户收费则被许多报纸提上日程。

  虽然,在《人民日报》数字版收费后许多报业等传媒人士都比较看好,但我很少看到互联网等新媒体领域的人士的评论,这不得不让我有些担心,因为任何问题都得从多个角度看才行。

  陈永东曾经在博文“在线报纸收费是不是一种倒退?”中提出,我们虽然不能说在线报纸收费是百分之百的倒退,但可以说肯定不是百分之百的进步。而要是按照谷歌等主要互联网企业的看法,收费绝对意味着倒退。

  陈永东还提出一些传统报业自救手段:一、卖权威的新闻资源;二、建立自己的网站;三、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经营;四、用有深度的文章错位经营。而我并不赞同对数字版报纸进行收费。

  四、电子书阅读器或更有前途

  在讨论正在走下坡路的传统报纸而言,我倒是想起最近比较红火的电子书阅读器来。从感觉上讲,电子书阅读器也许比数字版报纸收费更有发展潜力。

  据了解,美国报业已经在进行电子书阅读器的报纸收费尝试。例如,在线购物企业亚马逊推出电子阅读器Kindle DX时,其不仅适合阅读报纸和杂志,视觉效果与纸质书报相似,而且《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和《波士顿环球报》也参与了这款新产品的发布计划,并对使用该阅读器的订户提供优惠。

应该说,电子阅读器既可以有阅读纸质报纸的感觉,又有网络阅读的优势,是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结合的良好载体。不过,目前其最大的问题是使用习惯与价格,希望这东西能很快地降到几百元。另外,对于电子阅读器上报纸、杂志及其他出版物的更新与收费模式,可能还需要好好探索。

  另外,我不得不提醒那些非常看好《人民日报》数字版收费的报业等传统媒体的人,他们中许多人拿出一句老口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来说明问题,其实这说明他们的理念还非常落后,要知道,互联网的主要赢利模式就是:免费提供访问,然后通过广告来为免费埋单。

  还有,要举个反例:在上海地铁里你可以看到,有一份免费的纸质报纸,这表明传统纸质报纸也完全可以免费提供给读者看,这听起来倒是比数字版报纸收费来得更先进些。

  总之,我认为《人民日报》数字版收费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每月24元的标准也高了。也许我的讲法不一定对,那么只有看看《人民日报》数字版接下去到底能收到多少钱?到底会不会哪天就降价了?当然也可能哪天又免费了。--一切让历史来说话吧。(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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